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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22-6-18 12: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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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zhangyan 发表于 2022-06-17 15:46
楼主在这里真是咸吃萝卜淡操心,首先买卖外汇是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非法买卖外汇20万美元以上,违法所得5万元人民币以上,即构成非法买卖外汇罪”,就这帮大爷大妈门口蹲坐一年都达不到这个标准,更何况如何统计,如何取证,如何认定?
其次,这样现结现清一手交钱一手换汇的外币交易,远远比银行那些手续更加简单,我知道很多父母辈的给国外子女汇款,到中国银行需要一堆证明材料,而门口换个几百上千外汇简单直接,还比银行汇率更高!法律是底线,在法律和规定之间有灰色地带作为缓冲,只要不扰乱社会秩序,不对国家人民构成危害,你有什么权利赶紧杀绝??都改革开放40多年了,这个思路都还停留在WG呢...
啧啧啧,阁下此番论调大有为此类小贩站边背书的味道啊。首先,私下买卖外汇本就属于违法行为,这点和你兑换的数额和获利多少是没有关系的(换句话说,足以抓起来到拘留所拘留15天或看守所关37天),情节严重(即达到具体数额)就构成犯罪,怎么到阁下口中居然就变成了利国利民的好事?!其次,如果人人都图方便走私下换汇的渠道,那请问阁下将置银行于何地?银行如何进行监管?长此以往,又怎不会扰乱国家金融秩序?当前国家正进行更为严格的金融管控政策,大家也都感觉到,最近去银行卡办卡比以前难了,转个账也经常被限额,还有什么诸如“断卡”行动,专项打击买卖银行卡,这些都是维护国家金融稳定,经济安全的举措,这些擦边球和灰色地带本就不该存在,堵塞漏洞,杜绝打擦边球、游走在法律边缘的灰色地带,才能更加完备司法体系不断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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