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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21 14: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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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理一理啊,
1. LZ家三姐弟,且都已分家,原一户口本一家五口成了“四本户口“。
2. 大哥户口已外迁,不在本地。
3. 父母过世后,留有老屋一座,但房产证为:父母名字。
4. 大哥要迁户口回来,三姐弟口头协议:大哥只是为落户而成为房主,老屋实为父母留给三人的遗产。
5. 实际却是:老屋房产证所有人已修改为大哥。
6. 大哥卒,大嫂、侄儿回来要老屋的独家所有权。
7. 对簿公堂,侄儿赢,拿走老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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