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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5 2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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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人的名义 发表于 2023-4-4 20:42
不管是税局还是劳务派遣公司,都有责任对被辞退的人员进行赔偿。顺便提个疑问,明明直接支付薪水要比通过劳 ...
这个你就不懂深层次的原因了,是有政策原因的
这个政策要追溯到2008年左右
当时国家层面本意是好的,为保护劳动者权益,特别出台了一个政策:十年合同后,就自动转为无限期合同。这个政策一出台,用人单位大多接受不了,因为服务蛮十年后,就自动为无限期合同,就意味着员工只要不犯错误,单位就不能解雇员工,也就是直到退休。这对单位的人才更新非常不利。
当时好滴服务满差不多十年的员工直接被辞退,欲哭无泪,开骂国家这个政策。政策本意是好的,但是下面有的是对策,也就是那个时候起,劳务派遣单位如春笋一般,劳务派遣工也到处是,用人单位自己面试、使用员工,但是劳动合同劳动者要跟劳务派遣公司签约,劳务使用单位只管用人,不会与劳动者有合约关系。
所以说,这个是大环境大背景下的劳务派遣工,本文楼主就是这样的人,他跟税务局没有任何关系,是税务局需要劳务,跟劳务公司签订用人合同,派遣公司派他去税务局上班,税务局可以根据单位情况,终止与劳务派遣公司的合同,总之,劳务者跟税务局半毛钱关系没有,根本告不赢,他要是告赢了,开了个口子,国家那么多劳务派遣工,社会秩序就会打大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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