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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阳县新圩镇冲古坪流溪源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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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5 16:07: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灌阳县新圩镇冲古坪流溪源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公示

为保护和改善饮用水水源水质,防治水污染,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技术规范以及自治区要求,结合灌阳县新圩镇饮用水水源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水源地概况
根据现场调查,灌阳县新圩镇冲古坪流溪源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类型为山溪水型,取水口位于流溪源的上游段,分为2个取水口,取水口1坐标为:经度111.0085597,纬度25.58083633,取水口2坐标为:经度111.0086361,纬度25.58054299。
据现场调查,取水口位于冲沟内,水源地上方、周边均是山林,无村庄无村屯,无规模化畜禽、水产养殖,无工业、企业等污染源,局部植被主要为马尾松、杉木、杂木、茶叶、灌木以及一般草本植物,生态环境较好,水质清澈甘甜,口感较好。
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方法》(桂环函〔2015〕918号)、《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等标准规范。
(三)桂林市灌阳县新圩乡总体规划(2011-2030)。
(四)《灌阳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
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范围
本次划定的灌阳县新圩镇冲古坪流溪源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地表水:灌阳县新圩镇冲古坪流溪源水源地类型为山溪水型,共有2个取水口,划分总面积为5.820平方公里:
1.灌阳县新圩镇冲古坪流溪源水源地取水口1为山溪型地表水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主干流与支流长度为取水口上游1000m,下游到15米的河段,宽度为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下的水域,面积:0.006km2。
陆域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沿岸纵深50米的陆域范围,面积:0.098km2。
一级保护区总面积:0.103km2。
(2)二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主干流长度从一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向上游延伸为2000m的水域,汇入的上游支流划至源头,面积:0.005km2。
陆域范围:沿岸纵深1000米(不含一级保护区陆域,不超过流域分水岭的陆域范围),面积:2.801km2。
二级保护区总面积:2.806km2。
水源地取水口1总面积为2.910km2。
2.灌阳县新圩镇冲古坪流溪源水源地取水口2为山溪型地表水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主干流与支流长度为取水口上游1000m,下游100m河段,宽度为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下的水域,面积:0.014km2。
陆域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沿岸纵深50米的陆域范围,面积:0.108km2。
一级保护区总面积:0.121km2。
(2)二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主干流长度从一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向上游延伸为2100m,下游从一级保护区的下游边界向下游延伸为80米的水域,宽度为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下的水域,面积:0.013km2。
陆域范围:沿岸纵深1000米(不含一级保护区陆域,不超过流域分水岭的陆域范围),面积:2.776km2。
二级保护区总面积:2.788km2。
水源地取水口2总面积为2.910km2。具体划分内容见表1-1。表1-1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kUOJZWOFsIjgo659Hw88A
提取码:gy18
四、征求意见范围及内容
征求范围:灌阳县新圩镇冲古坪流溪源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及供水区域内的乡镇(村委)及居民。
征求意见的内容主要包括:灌阳县新圩镇冲古坪流溪源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公众参与调查(同意或不同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结果的合理性(是或者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后对该饮用水源划分还有什么要求与建议。
五、公众提交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对灌阳县新圩镇冲古坪流溪源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如有异议,请填写征求公众对灌阳县新圩镇冲古坪流溪源水源地引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意见表,并发送至征求意见单位(联系方式如下)。个人须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单位须加盖公章。
六、征求意见单位联系方式
征求意见单位:灌阳县新圩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73-5590977
电子邮箱:wsbgt6@126.com
七、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为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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