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官府有一术语为“访犯‌”,凡是上级衙门密令侦查并指定捉拿的犯罪嫌疑人即为“访犯”。抚按要办的万金访犯实在找不出来,李仲熊逼得急,正好全州狱监禁有“一异棍,系江右人,逃匿西延,作孽多端”,于是马光将异棍开送省城充数。想不到“此棍神通异常,用七百金贿脱”,而且是由“李按台亲唤当堂释放”。李仲熊放虎归山,暗地里安排异棍当特情,回全州秘密调查访犯。此异棍不辱使命,竟然将“西延姓唐者,造十万赃送访”,李仲熊接到密访报告,“按台幸甚”,以为真的捞到个十万金巨盗。 李仲熊于是再派差官前来全州,提西延唐姓访犯,取十万金赃款。马光乃全州父母官,不能凭空去抓西延姓唐的人,先是“亦复如前坚拒之”。马光的理由是“今此访未经本州开送,按院何处得来”,意思是既然我马光没有报送唐姓案犯,省里怎么知道有此访犯?你巡按一定“要人,只挐我去便了”。 李仲熊“屡催亦终不应”,于是再派出“桂林刑厅贾公必选”来全州提人,马光“亦复如前坚拒之”。刑厅贾必选原是户部主事,“以言事谪外”。贾必选不得已,从中斡旋,面禀巡按说既然马光“倔强不申解”,不如索性改由全州审解“庶可结局”。李仲熊听从贾必选建议,指令全州马光负责侦查审理西延访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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