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在国家法律规定中,对于逃逸行为是非常严厉的,往往会要求逃逸者承担更多的责任和赔偿。那么哪些情况属于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呢?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交通肇事逃逸的6种不认定情况 以下行为不构成肇事逃逸做出了规定: 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 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以上就是有关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几种情况以及不认定情况的介绍。逃逸行为无论是对于社会他人还是自己都是极度不负责的选择,并且千万不要抱有能够躲避责任的侥幸,认真配合调查承担责任才能够将事态更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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