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则民他还推荐了《“字”和汉语研究的方法论》一文,撰文的语法研究学者给出的定义是,“字”是汉语的最基本、最重要的结构单位,它与印欧系语言的“词”不同,具有自己一系列特有的特点。这可以概括为:结构简明,语法功能模糊,表义性突出。……作为语言的一种基本结构单位,它缺乏印欧语的“词”那样的语法特征,既没有和句法结构位置的固定性联系,也没有表示语法功能的形态性标记,因而其语法功能模糊而隐蔽,无法根据特定的句法模式进行功能性的分类。 按上述说法“字”不但不能按功能分类而且不能与“词”共存。因为这位作者主张用“字”取代“词”来研究汉语。 孙则民不能正对这个问题。因为,他提出“能够形成对仗对称的基本方式有三种:一是“字类相同”,二是“词类相同”,三是“语法结构一致”(这三种方式有交叉现象)。孙老师这种“字”与“词”共存的研究方法,是《“字”和汉语研究的方法论》不允许的。《“字”和汉语研究的方法论》作者主张用“字”取代“词”来研究汉语。 这是什么道理呢?只能说孙则民是“妄想型思维混乱”以为倒腾语法概念可以获益。所谓倒腾就是把各种概念,不顾其内涵将其倒在—起,自身就不能自圆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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