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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爆料] 灵川县隆泽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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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对灵川县隆泽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
灵川县隆泽生猪养殖项目
2.项目概要
本项目位于桂林市灵川县灵川镇民治村委下大奢村,主要建设猪舍以及饲料塔供水供电设施、粪污处理区、办公生活区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出栏育肥猪10000头。
根据国家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需征询选址所在地周围居民和单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为尽可能的把污染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保护周围环境,恳请您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谢谢您的合作!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灵川县隆泽养殖场
联系人:毛总
联系电话:15677322999
通讯地址:桂林市灵川县灵川镇民治村委下大奢村
邮箱:2493668847@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桂林嘉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工
联系电话:0773-7599199
通讯地址:广西桂林市七星区建干路12号大学科技园8502室
邮箱:gljh2015@126.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具体网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 ... 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信函、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完成后,还将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
说明:请填写公众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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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漓江上游,不能搞房地产开发,不能搞公园,不能搞工业,但可以养猪养鸡,确实是个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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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灵川县城东面区域,经常闻到鸡屎臭味,现在这个位置再加个养猪场,不是又多个猪屎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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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养猪养鸡,有机肥料种地,太好了。毛主席说过:猪多、肥多、粮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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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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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 小时前 手机图标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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