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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几天,不停的追问,对方才一点点的把当时可能的(我已不能确定)活动内容发出来,并一再强调失误。当时几个人围着我收钱、对账、签字,这有些草率吧!沟通中90%的材料变成了展厅里的90%,赠送的东东型号不知道,再看看合同内条款,为保证材料货足需多付30%押金、赠品需付完款才给发、如无材料可替代……一堆的问题,最后实在对付不过了,让我去公司重新谈谈签一份,这态度,信任度落地!果断要求退坑。“定金交了是不能退的哦!有问题可以来公司沟通的”。还是太相信人了,就这诚意,还有啥可谈的!
常规维权之路开始,1、城市12345(12315已合并进入),接线员态度很好,立刻转入当地住建部门,回复也很快“300平以下装修不归我部管辖”。“不会吧!根据(建设部令110号)第四条相关规定: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室内装修的相关管理的工作”;
2、果断回复“不满意”。那请市场监管部门呢?,12345直接回复“市场监管已回复室内装修不在他们受理范围,让您走法律途径”。直接抱歉再见!
3、不会吧,我投诉的是购买服务问题啊!只能越过桂林市一级往上走了,在广西12345求助,没反应。11日朋友提醒在全国12315热线投诉,再不行还有国务院管理在线。提交材料,终于20日回复七星区市场监管所受理。可是,21日周六,装修公司开始正式放假,这也太……。
在网上维权的日子里,也曾怀着希望重新走进该公司协调退款,巧合的太多,管事的不在又在,公司名称的授权书翻手就有照片,折腾了半天,还是一样,我们没错,只是小失误,其他免谈,你能做就做,定金退不了,想告就告,违约金你赔不起!
走个极端,报警!警察叔叔来得及时,了解后居然说这是正常促销手法吧!还好转给经济警察叔叔时,告知是欺骗,不算刑责,法院告吧,专业就是不一样!看来前途还远得继续探询。
在整个过程中对法律的认识上,基层民警和普通老百姓是一个水平的,除了刑责其他都没事,依法治国还任重道远啊。后续想着市场监管所应该会两边取证协调,看看基层专项执法者的执法意识和执行力,顺便申请网络直播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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