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桂铭花二万两银子捐了个实缺知县后,选补陕西安康县知县,之后历迁陕西中部县、沔县(勉县)、南郑等县知县,都是些穷苦地方。户部规定七品知县俸薪四十五两,禄米米45斛,养廉银400—2000两,上述县份都无法足额发放。 2008年11月,陕西安康发现清代工资单,该资料为手抄本, 正反两面书写,两页合订处中缝均加盖紫阳县印,右半边为篆书“紫阳县印”四字,左半边为满文,记录着从知县等人到的“年工资”。 知县本人年俸银20两4钱2分6厘。 儒学、训导各一人,每人年俸银40两,比知县强多了。 斋夫(学舍中的仆役)3名,每名年领10两; 廪生(享有津贴的学生)2名,每名年补助3两4钱; 禀膳(厨师)15名,每名年领3两3钱8分。 此外,各县财政收入不同,待遇也存在差异,如三水县知县俸薪银二十四两六钱五分三厘。勉县知县,俸薪银二十四两二钱八分,养廉钱600两等等——好在罗义昌银号有钱,罗桂铭做官不在乎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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