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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漓江流域(灵川段)河道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和《关于发布配套文件的公告》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漓江流域(灵川段)河道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sX_zLsx-63OvkgdVVKfog?pwd=9q8s(提取码:9q8s)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灵川县水资源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7776287939
联系地址:灵川县桂建路2号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受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反馈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2)公众也可自行下载《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在填写完成后发送至492486985@qq.com;或打印填写后邮寄至如下地址:灵川县桂建路2号灵川县水资源服务中心。
四、保留时间:10个工作日
灵川县水资源服务中心
2023年9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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