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记载了明代都御史陈金始建永济桥的功绩,却忽略了顺治十七年(1660年)桂林知府杨荣荫重建永济浮桥的历史,似乎清代首先重建永济桥是“都察院金公”。虽然有此缺陷,却记载了广西地方史志所遗漏的清代最重大的一次永济桥维修工程。 顺治朝杨荣荫重修永济桥是知府和邑民商贾“共襄乃事”,资金有限,所造浮桥仅可供行人徒步或负担通行。随着康熙盛世的到来,顺治朝所建浮桥已不适应桂林经济社会发展,因此,康熙年间又有一次重大的浮桥翻修工程。 康熙五年(1666年)的修桥工程的捐资者为“都察院金公”,都察院为明清时期官署名,主掌监察、弹劾等事,清代改都察院左右副都御史为总督、巡抚的专用加衔。因此,“都察院金公”应为康熙三年(1664年)由广西布政使升任巡抚的旗人金光祖。巡抚金公指派主持修桥的官员分别为布政使李迎春、桂平分守道孟泰及桂林知府翁应兆。这三位康熙朝参与修桥的官员在《广西通志》上都查得到。这次修桥工程量不小,将浮桥舟船、铁链等全部重新制作,以增加浮桥宽度及载重量,故重新制造“大船”四十八只,新的浮桥如同通衢大道,不仅供行人渡江,还可通行车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