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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双江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修订)、《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现对永福双江风电场项目进行公告,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建设基本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永福双江风电场项目 建设单位:国能永福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永福双江风电场场址位于位于永福县百寿镇和永安乡交界一带以及广福乡和永福镇交界一带的丘陵山地山顶区域。场址中心坐标为 E109°94′56.79″,N25°12′91″。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本工程拟安装10台单机容量7.0MW的风力发电机组,轮毂高度125m,叶轮直径216m,总装机容量70MW,配套建设一座220kV升压变电站(环保手续完善之中),拟以1回220kV架空线路送出至220kV南塘变电站进行并网。 二、项目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国能永福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总 联系方式:13471369825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苏桥镇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广西森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工 联系方式:15678371323 联系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博艺路8号江悦蓝湾1号楼十七层1701号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或电话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填写的公众参与意见表可采取邮件的形式(接收邮箱1276785447@qq.com)投递,下载地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接受环评任务→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环保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建设场地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基础上,对工程施工期、运营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主要包括受本项目影响的周边居民和单位等利益相关方。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是否赞成该项目建设; 2.公众对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于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或面谈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建设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国能永福发电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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