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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文)有关规定和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灵川鹏发养殖有限公司养殖场项目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灵川鹏发养殖有限公司养殖场项目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灵川县灵田镇蒋家村委大冲背
项目性质:改、扩建
工程概况:建设5栋猪舍、氧化塘、化粪池等相关配套设施,年出栏量11000头猪。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灵川鹏发养殖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灵川县灵西路11号(县物资局)3幢3层1号
联系人:朱总
联系方式:15607837721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广西南宁德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5号亚航财富中心28层
联系人:韦工
电话:0771-5348665
邮箱:53088645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附件公众意见表或附件表格填写意见。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JdqDuArt0BtH3W9qpRP4Aw 提取码: t6hb
五、评价工作内容
报告书主要编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论、工程概况和工程分析、自然和社会环境概况、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环境减缓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六、往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建议,以及对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
2、对项目建设后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意见;
3、对相关环保措施的要求和意见;
4、对建设项目的总体态度和意见等。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告发布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面谈等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灵川鹏发养殖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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