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甲制度是中国封建王朝长期延续的统治手段,是国家政权控制基层社会的基本制度。这种制度最本质的特征是以“户”,即以家庭为基本单位,实行联保连坐,以加强封建统治。
联保连坐制可追溯至商鞅变法。明清时期推行的“十家牌法”则以“户”为社会组织基本单位,每户设户长,十户为一甲,十甲为一保,实行联保连坐,以使官府控制城乡社会的保甲制度得以巩固。
明代的“十家牌法”有一个发展过程。明代前期,统治者将主要精力用于县以上的职权建设,没有注意到维护底层社会的秩序。从明朝嘉靖开始,大规模推行乡约制度,通过乡民受约、自约和互约来保障社会成员的共同生活,官府则利用乡里自治制度,加强社会管理,将政令渗入到民间乡里。作为一项重要的地方官府法令,王明阳的“十家牌法”应运而生,为加强封建统治发挥了重要作用。

王明阳先生画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