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人论坛

查看: 14144|回复: 0

[新闻爆料] 诉讼离婚程序有哪些?

[复制链接]

31

主题

0

回帖

326

积分

发表于 2023-1-31 09:28: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诉讼离婚程序有哪些?
1、起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状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状副本;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广告合作|小黑屋|网站客服|法律声明|论坛APP| 桂林生活网

桂林生活网(Guilinlife.com)版权所有

Powered by Discuz! ( 桂B2-20040001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桂林人论坛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