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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概述:
2011年12月-2022年11月
桂林市秀峰区税务局招聘我为编外协税员,由财政局发工资交社保,2015年1月起,税务局要求我与其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工作岗位及待遇不变,不签的后果大家应该能想象到,一共工作了11年。
2022年11月
被解聘,原因是政府集中清退编外人员,秀峰区税务局约有23人在清退范围内;桂林市秀峰区税务局拒不承认与笔者有劳动关系,且未给与任何补偿;期间,税务局的人员跟大家说,需要去仲裁,需要判决书作为补偿依据,意思就是仲裁走个过场,有仲裁书就能拿钱了
本人觉得很可笑,原本就依法要给的,为什么非要去仲裁呢?但是没办法,小老百姓没什么发声的通道,只能就范。
出乎意料的是,仲裁开庭后,税务局和财政局完全换一副嘴脸,不承认劳动关系,把所有责任推给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是什么角色,很多人其实都懂,但这时候,也成了被坑的对象。
2023年4月17日
将近半年后,终于拿到了仲裁结果;1、肯定了劳动关系事实;2、劳务派遣公司承担主要补偿责任;3、财政局负连带责任;4、税务局成功把自己摘出去;
财政局不服从判决,坚称没有任何责任,不愿意承担连带责任,否定了我在税务局工作11年的事实;(无奈的笑,可笑,太可笑, 这就是共产党领导下的政府)
2023年6月13日
收到法院传票,我成了被告。
作为一个基层劳动者,打过很多次12345投诉,但是最后等来的都是被投诉单位打回来的官方回复,所谓的市民热线是等着我们打电话去给他们歌功颂德的吗?
关于解聘的补偿,就算是民营企业,解聘员工都会依法给与补偿,而现在,我们的政府却是这样对待劳动者,实在是令人愤慨。
更可恨的是,他们利用劳务派遣的法律漏洞,拒不承认劳动事实关系,不给与补偿,肆意侵害劳动者权益,所谓的劳务公司,又不是我去应聘的,是我在工作期间,税务局安排指定的,可恨,可笑。
税务局并非普通民营企业,而是政府机关单位,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在道德层面也应该有更高的要求,而税务局利用劳务派遣的法律漏洞,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既违法,也不道德;
笔者相信,此事是税务局内部的某些人,为了邀功而炮制出来的把戏,以此显示出他们的工作能力;#PS:领导你看,我又帮政府省了几百万!
现在失去工作,我跟爱人去长沙谋生。距离遥远,本来应该依法拿到的补偿,现在跟政府打官司,往返奔波,疲于奔命。
疫情3年,底层民众生活艰难,在政府机关工作的编外人员,做事多,工资少,福利少,最后被辞退了,还不能得相应的补偿,这世界还有没有说理的地方?
本人保证以上内容真实,无虚构,无夸大,为此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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