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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甘棠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文)有关规定和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甘棠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甘棠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灵川县县城、九屋镇、潭下镇
- 项目性质:新建
- 工程概况: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洲岛水域空间保护修复13 处、支流水域空间修复11 处、干流水域空间修复1661m、岸坡植被恢复1700m、甘棠江岸线保护修复11.80km、排水口改造2 处、堤岸生态化改造1470m、水系连通工程8930m(含箱涵1 座)等,以及尼龙坝及提水设施修复工程1 项、绿宝河护岸及河道形态修复工程990m,甘棠江山口村段河道形态修复工程1762m。河湖管护能力提升范围涵盖全流域,包括甘棠江流域管护智慧监管设施建设项目、甘棠江流域水域岸线管理保护项目。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 建设单位:灵川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 单位地址:桂林市灵川县
- 联系人:张工
- 联系方式:18376351825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 评价单位:恒晟水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飞扬国际T6栋12层
- 联系人:刘工
- 电话:18507734525
- 邮箱:358483446@@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扫描右侧二维码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意见。
五、评价工作内容
报告书主要编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论、工程概况和工程分析、自然和社会环境概况、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环境减缓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六、往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 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建议,以及对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
- 对项目建设后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意见;
- 对相关环保措施的要求和意见;
- 对建设项目的总体态度和意见等。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可通过电话、信件或电子邮件向实施单位反映,也可将意见形成书面文字提交实施单位。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实施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灵川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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