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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市花篢镇正源生猪养殖场生猪养殖及销售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文)有关规定和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项目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荔浦市花篢镇正源生猪养殖场生猪养殖及销售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荔浦市花篢镇大同村张家厂屯 项目性质:改扩建 工程概况:项目面积11216.77平方米,年存栏3700头猪,年出栏7400头猪,主要扩建养殖栏舍、办公室、员工生活区及排污环保设施等配套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荔浦市花篢镇正源生猪养殖场 单位地址:荔浦市花篢镇大同村张家厂屯 联系人:李总 联系方式:13878385103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广西南宁德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5号亚航财富中心 联系人:苏工 电话:15277398087 邮箱:81405679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附件公众意见表填写意见,公众意见表下载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评价工作内容 报告书主要编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论、工程概况和工程分析、自然和社会环境概况、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环境减缓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六、往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建议,以及对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 2、对项目建设后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意见; 3、对相关环保措施的要求和意见; 4、对建设项目的总体态度和意见等。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告发布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面谈等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荔浦市花篢镇正源生猪养殖场 2025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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