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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学家将朱棣之后的藩王概括为:“分封不赐土,列爵不临民,食禄不治事,不预四民之业,能世袭罔替。”寥寥数语,层层递进,是后世对明朝藩王制度核心特征的高度概括和精辟总结,完整勾勒了明朝中后期藩王的“虚封”本质: 1.分封不赐土:给予王号,不封领土,名为“藩国”,却在受封地没有所有权、自治权还剥夺了军权、财权(等于废了武功)。 2.列爵不临民:拥有尊贵的爵位,但不准接触老百姓,不许干涉民间事务,与地方官员绝缘,与社会脱节(在当地没有号召力)。 3.食禄不治事:领取朝廷俸禄,却不授予任何官职,不得参与处理任何国家及地方政务(没有行政权)。 4,不预四民之业:藩王及宗族成员不得从事“士、农、工、商”( 四民之业)。即,不许参加科举入仕途,不许从事任何职业。以此断绝了藩王除俸禄之外的任何财路,使之失去招兵买马积蓄军力的可能性。 5,能世袭罔替:一旦立籓,则藩王及俸禄还可给其后裔继承,世代相传。只要帝祚永续,并能恪守藩禁,他们就是“铁帽子王”,俸禄就是他们的“铁杆庄稼”,子子孙孙都享受藩王的荣华富贵。 被剥夺军权、财权、参政权、治民权和话语权的藩王,还必须遵守“未经批准不得离开王府、不得进京、不得结交地方官员,不得与别的藩王相见...”等藩王禁约。 为杜绝藩王谋反而设置的严苛藩禁,使得各地藩王有名无实。他们实际上根本不拥有自己的藩国,也失去了护卫皇权的屏障(藩篱)功能,彻底沦为只拿俸禄不干活的寄生阶层,成为被高高供奉、严格圈养的高阶宗室。他们的人生被限制在王府城墙之内,唯一的“事业”就是领取俸禄和繁衍后代,最终演变为国家财政与社会的巨大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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