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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华江瑶族乡旅游公路Ⅱ期(华江-高寨)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将“兴安县华江瑶族乡旅游公路Ⅱ期(华江-高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兴安县华江瑶族乡旅游公路Ⅱ期(华江-高寨)工程 2、项目选址:桂林市兴安县华江瑶族乡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建二级公路,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防护、排水、桥涵、路线交叉、旅游服务设施、交通安全设施及道路绿化工程等,线路起点位于华江中桥桥尾,路线沿滨江路及县道 X134 线自南向北布线,经华江瑶族乡、双江口村、同仁村、龙冲村、三叉田村、东田冲村、江头村、杨雀岭村、盘路底,终点接至高寨附近猫儿山景区,全长 16.531km,项目预计总投资47387.28万元。 二、建设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兴安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黄林,电话:18376318377 通信地址:兴安县兴桂路 366 号 三、环评机构信息 评价机构:广西昊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电话:18074905259 通信地址: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雁山街319号学府雁苑17A栋2-4-3号房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仍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特此公告。 兴安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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