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人论坛

查看: 23058|回复: 56

[新闻爆料] 电动车过斑马线骑行闯红灯遇到超速无避让刹车的小车被撞,责任谁主次,怎么划分

[复制链接]

99

主题

1406

回帖

4483

积分

论坛首页上线纪念勋章

发表于 2024-3-15 08:21:50 手机图标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13临桂区万平路与西城大道8.55交通事故,电动车先从机动车逆行至中间花圃人行道上由于赶时发现无车辆时准备抢3秒红灯通过,但刚刚往前1米发现了超速驶来的小车,本想及时退让,无耐小车也赶时间超速通过,由于车速过,车主慌乱而未采取紧急制动及合理避让而撞飞电动车。就本次事故进行责任划分。请大家文明辩论,依法公正发言
正方观点 (36)

电动车违章操作,是事故主要引起者,应负主要责任,小车正常信号灯通行,但超速行驶并未礼让斑马线,无提前刹车及紧急避让行为,为主要造成事故发生的后者,也应查实其原因,如有酒驾,毒驾则负主要责任,无违规行为则负次要责任。故电动车主责,小车次责。碍于人道,可以适当安抚电动车。

反方观点 (1)

小车为抢绿灯最后几秒赶时超速通行,司机未认真观察路况,并违规超速行驶,并在发现电动车时也末文明礼让及采取紧急避让,反而加速通过,造成电动车无退让时间及机会而被撞。故小车负主要责任,电动车虽违章行驶,但在发现小车时已有避没后退而不及被撞飞,是小车超速无紧急避让反而加速造成事故的。

辩手:1 ( 加入 )
 
辩手:1 ( 加入 )

99

主题

1406

回帖

4483

积分

论坛首页上线纪念勋章

 楼主| 发表于 2024-3-22 09:43:36 手机图标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小车主观意识车辆保险全保,然后发现对方而不避让有没有涉嫌故意行为?电动车有退让行为,但因小车车速过快,无法及时退让。据本人观察,查看相关视频。小车致人行道前刚好是黄灯。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广告合作|小黑屋|网站客服|法律声明|论坛APP| 桂林生活网

桂林生活网(Guilinlife.com)版权所有

Powered by Discuz! ( 桂B2-20040001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桂林人论坛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