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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江(秀峰段)两岸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桃花江(秀峰段)两岸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按技术审查意见修改完善。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的规定,特在此公示拟报批的《桃花江(秀峰段)两岸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及《桃花江(秀峰段)两岸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详见链接:
公示本链接: 公众参与说明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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