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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在阳朔县启动“河湖长+景区长”工作机制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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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3-26 12: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巡河必巡景 护水必护景 管岸必管景

  我市在阳朔县启动“河湖长+景区长”工作机制试点

  本报讯(记者文新军)3月22日,我市在阳朔县正式启动“河湖长+景区长”工作机制试点。这一创新举措旨在探索河湖保护与景区发展深度融合的新路径,为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据悉,“河湖长+景区长”试点是我市在深化“河长+检察长+警长”等协作机制基础上的又一次制度创新,目的是破解河湖与景区管理中多头管理、责任分散的难题,推动生态优势持续转化为旅游提质、群众增收的实际成效。根据试点安排,阳朔县作为全市首个试点区域,试点范围覆盖漓江阳朔段、遇龙河、金宝河景区等河湖与景区高度融合的重点区域。该机制并非简单的职务叠加,而是由县、乡级相关领导及景区运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级担任“景区长”,纳入河湖长体系统一管理,统筹水利、文旅、生态环境等多方力量,实现“巡河必巡景、护水必护景、管岸必管景”。

  在具体运行中,试点将建立河湖长与景区长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巡查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重点对河湖“四乱”、景区污水排放、旅游垃圾倾倒等问题实行一体化监管,并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闭环销号管理。同时,依托漓江、遇龙河等生态资源,试点区域将同步推进河湖生态修复与景区环保设施规范运行,打造滨水生态旅游精品线路,探索洲岛、滩涂附近村(居)民等主体共建共治共享机制,引导游客、商户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护河护水。

  阳朔县相关负责人表示,阳朔将始终把河湖生态保护作为景区高质量发展的底线和前提,通过强化岸线管控、污水治理与生态修复,依托景区平台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让“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在阳朔实现更高质量的转化。

  据悉,试点工作将按照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提升三个阶段推进,以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为全市全面推行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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