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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游新闻报道,日前,“博主硬刚稻城亚丁景区截断省道收费”一事引发广泛关注。5月25日,稻城亚丁景区发布通报称,涉事工作人员因违规放行博主自驾进入景区,已被严肃批评并依规处理。然而,该通报未就“截断省道收费”一事作出正面回应,引发持续质疑。之前,“146元看山,266元看车”成为调侃稻城亚丁的段子。文化和旅游部在新闻发布会上也曾公开批评摆渡车乱象,稻城亚丁被重点点名。此番稻城亚丁再次引发关注,则源于景区内省道收费是否合理合法。 据报道,稻城亚丁景区运营的S462省道(包含景区内30多公里路段)实际由地方财政出资养护,2026年度小修工程中标金额达323万余元。这不禁让人质疑,由公共财政出资修建、全社会共享的省道,是如何在不知不觉中被景区“围”了起来,变成了其获取垄断收益的“摇钱树”? 而这一现象并不罕见。此前,云南泸沽湖景区因拦截省道预收费引发争议;山西五台山景区在曾被曝出“车辆过省道需交门票钱”后,在三个入山口专门设立过境服务点,保障过境车辆和人员顺利通行。 事实上,我国公路法明确规定,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这意味着,即使某段省道恰好穿过风景名胜区范围,其所有权和公共通行属性并不因此转移给景区。 稻城亚丁景区所说的“已纳入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仅说明该路段位于景区规划范围内,纳入规划不等于产权转移,不等于获得设卡收费授权,也不等于可以限制公众正常通行权。 如果说景区内的观光车尚且可以解释为环境保护的配套服务,那么将过境的公共道路纳入收费范畴,则有侵占公共利益之嫌。毕竟,对于当地居民的通勤、周边乡镇的物流以及非游客的过路需求而言,这条道路原本应当是免费的公益品,而非必须付费的商品。景区这种“我的地盘我做主”的管理思维,与公众对公共资源开放共享的认知之间,存在着巨大的断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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