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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29 13: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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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1980年有中发(1980)75号 <转中共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处理机关、部队挤占私房,进一步落实私房政策的通知> ,国务院城乡建设部1987年10月28日以(87)城房字575号<关于进一步处理好城镇私房遗留问题的通知>,以及中共广西区党委、区政府1983年3月23日批转区城乡建设厅<关于文革中没收、挤占私房的单位经与原房主协商,经双方同意,可对原房作价购买或作股分红处理的通知>,这三个中央,国务院部委以及广西党委、区政府嘀政策文件都对文革中非法没收、挤占私房的行为进行了纠正,这些机关部门嘀非法所得是不是在这次不动产统一登记中能正常登记?如果能,是否可以认为它们在有意把这些恶意挤占、没收嘀私人合法房产 "洗白" 变成 "合法" 不动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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