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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商品住房销售,三部门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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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所见即所得”“交房即交证”!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部署各地稳步推进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通知要求,各地要规范商品住房预售条件,加强预售资金监管,保障预售资金安全,有效防范商品住房交付风险,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商品住房项目实行预售的,单体建筑应完成主体结构封顶。通知施行之日前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实行预售的,预售条件、预售资金监管等按原有政策规定执行。各地要有力有序推行商品住房现房销售,实现“所见即所得”,减少商品住房交付纠纷。同时,各地要同步完善商品住房项目土地供应、金融支持等相关政策,优化项目开发建设、销售和不动产登记管理,推行“交房即交证”。

  来源:新华社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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