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十年(1732年),平乐知府胡淳仁调任,继任知府陈希芳上台,新知府运气不好,正好遇上洪水天灾。浮桥毁溃。有慕国琠成规在先,陈知府义不容辞,捐出养廉银再建府江桥。 知府陈希芳重建府江浮桥工程竣工后,作《平江府江重建浮桥记》,叙述了重建浮桥的前前后后。陈知府首先交代平乐的交通环境:“平乐古昭州治也,漓乐二水所汇,下距昭平控梧江而上接桂林阳朔孔道,四出顧水则一舟而径达,陆则孤洲断汊,蹊径错杂,行者或多纡阻却步焉”。指出平乐府对外交通唯有水路便利。 至于浮桥的重要性,陈知府称:“郡江浮桥为平厂榷税处,当陆要冲,郡民之出入,樵汲市擔之便,邮传之经络绎上下,非此则莫能径渡者”。没有建浮桥之前,“春夏潦水时至,……江面深阔,迅涛若雷,浩瀚冲突,小舟一叶,争趋竟捷,往往有风波复溺之险,以为民忧”。陈知府的话说的实在,也就是说有浮桥拦江,便于官府征税是浮桥最主要的功能,而有了浮桥,客观上方便了两岸人民过往通行,再不会为江上“风波复溺之险”而担忧,“府厂锁钥谨严,民实阴蒙其利”,一举两得,确实利国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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