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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1 13:4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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訾洲渔夫 发表于 2023-03-01 12:56
这个东西我也有,不是民政局搞的,是保险公司搞的,没啥意义,三十年婚姻才几百块,没一点约束力,如婚姻不行了,谁还会为几百块放弃离婚?才几天的工资钱。保险公司是欺负当时人们普遍不懂通胀货币贬值的知识。。
虽然是保险公司弄出来的险种,但仍然可以说是民政办搞的。因为他们并不是欺负公民不懂保险,而是不买这个保险就不给办理结婚证。我没有这个东东,是因为我们夫妻结婚时还没有这玩意儿。我们村里好几对夫妻也是有的,领了结婚证回来就发牢骚了。那时领准生证也有强制性支付的东西,因为我没有,就记不牢,但支付过的人现在肯定想得起。我记得的是,我两个孩子上小学时,有几年每年要交“教育附加费”,不交就不许报名。这本来是纳税人在上交给国家主税项目时加上的“附加税费”,却又摊到学生家庭了。好象还有领结婚证时必须买“国库券”的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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