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积分
- 10176
- 魅力
- 78
- 金币
- 125
- 注册时间
- 2009-1-30

|
发表于 2023-3-18 08:35:12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我家的情况和你家的基本一致,门口一大半是正对一堵墙,墙里面是电梯井,所以入户门有一个两面墙一面门相对独立的区域。
其次我家也和楼主一样在家门口摆了地毯及鞋架,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我家摆的是鞋架不是鞋柜,是镂空没有门的,竹木结构很简单的那种鞋架,原因嘛,就是不想让门口看着也像在家中一样,避免旁人有想法,地毯也是刚刚好和门宽的小地毯,并不像楼主家这样把家门口那个面积区域全铺完,搞得这块区域好像就是命中注定是自己家的一样。。。
最后楼主家门口范围的确属于公共区域,也就是开发商让你签合同的时候注明的公共面积,不过这个面积是算在所有业主的购买成本里面的,具体的解释就是这个面积是全体业主掏腰包共同购买的面积,全体业主共同享有这个面积的使用权,但任何个体业主不能享有单独的使用权的面积。哪怕是您家门口这样相对独立的公共区域,也是一样的。
楼主家门口这里因为建筑造型的原因和其他正常入户门的布局有所区别,更显得像是私人面积,不过实实在在是公共区域面积,如果楼主想要单独使用,最好和同层的邻居打好招呼,如果和同层邻居沟通联系不是太顺畅,那就只能尽量保持低调使用,也就是尽量摆放相对简单的物品,缩小物品的体积、面积,或者容积,做到尽可能少的引起邻居关注,影响其他业主的通行等,也能避免无法拥有或者一样拥有却没有像楼主这样使用门口公共面积的邻居的投诉和关注。
总之,个人业主想临时或长期使用公共面积,即使没有给其他业主带来任何的干扰或影响,哪怕只是视觉上的影响,那也是不对的,要尽量遵循:沟通、低调的原则,避免影响邻里关系,毕竟老百姓买套房都不易,有的业主一住几十年,街里街坊的抬头不见低头见,谁也不想天天被这种事情闹心,多沟通,多理解!
再补充一点吧,类似这种面积纠纷的情况不少见,是大家的法律意识逐年提升的结果,其实还有其他公共区域的问题也是有的,如在自己家大门上或者门口区域安装摄像头或者电子猫眼这种情况,也是有邻居投诉要求安装了的业主拆除的情况发生,原因就是侵犯了邻居的个人肖像权以及隐私,公共区域不仅仅保护公共面积也包括了公共空间、公关设施等等,个人建议为了保持良好的邻里关系,也为了业主自己日后的舒适生活,能不干扰他人的行为就尽量少发生吧,毕竟是群居住宅,不是邻国那种一户建的独立别墅,少不了邻里之间的相互影响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