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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8 11: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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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对楼主的遭遇表示深深的同情!
其次,这次事故的确单从事故的具体情况来说,被后车追尾的确不是4S的责任,后车全责了!
然后,如果说4S有责任的话,就要看楼主这次车辆到店保养或者维修是否车辆有需要上路试车的需要,并且4S是否有和楼主口头沟通或者签署试车协议,如果没有,那4S也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车辆因事故造成二手车残值损失的。
还有就是保险公司也是无责的,保险协议楼主可以研究一下,上面写得很清楚的,车辆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会根据车主购买的险种给予车辆维修、报废回收以及车上人员医疗、死亡的赔偿,但没有涉及到事故车的二手车残值损失赔偿的。
最后,楼下也有人说了,本地法院是不支持事故车的二手车残值损失的,的确如此,因为要支持楼主的事故车二手车残值损失的话应该要符合这两种情况,一种是车辆刚刚新车提车且未上牌入户,另一种是车辆为二手车转让,已经和购买方签署转让协议并收取了转让定金但车辆还未完全交付给购买方的时候发生事故,这两种情况法院是支持车辆因事故导致二手车残值损失补偿的。
故此,还是建议楼主咨询一下法律专业人士,根据实际情况走合法的程序来协调处理,堵门拉横幅本身可能对事情的处理没有太大的帮助,并且这种行为如果对4S的正常营业产生影响而带来的损失,估计到时候即使走法律程序,也是对楼主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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