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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现在面临一个很大困惑,春节前2月13日,在机场路上,由于对方酒驾,见路口有交警夜查,然后贴车变道,导致我反应不及时,车辆撞上对方酒驾车辆,当场夜查交警亲眼目睹,过完春节假期,交警最后也给出对方全责的事故认定,我对肇事车主要求是对损坏车辆做维修,可是,反转来了,肇事司机去我定损车辆的4S店看到2.7万的维修费用后,当场变脸,之愿意支付1万元维修款项,而且放言:就给一万,你爱修不修!虽然我车辆是13年买入的大众车辆,但是GTI这个车型懂车的人都知道,在当时同等价位的车辆里,这个车型是比较好的,而且后续十几年车辆保养维护都是在4S店完成,车况好过同龄很多车。当肇事说完后,我简直是好无语,接下来,我需要通过法院起诉来追讨我的修车款,在这个期间写起诉书等等一系统事情都让我很抓狂。于是我心里就产生一个疑问:法律法规是用来惩戒违法违规的人,像这位脑袋无毛年近五十临桂五通的肇事者,这样拒绝赔付后,他受到的仅仅是吊销三月驾照,重考科目一,罚款2000的处罚,而作为受害的个人,却要面对对方拒付,法院起诉,宣判,如果他依旧拒绝执行,还需要进行再次申请强制执行等等一系列,耗费个人时间精力情绪金钱的事情,这些事情还不是很短时间能解决,可能会拖延三月或者更久时间,最后还不一定能达到最初需要赔付的金额,那么我就像,对违反酒驾法规的人就得到那么轻松的处罚,留下的一堆难以明言的麻烦事情留给了受损人,那这些法规的意义在哪里呢?!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让好人憋屈,违法的人伤不及毛发呢、!烦闷之余,我在想公民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是不是就是那么曲折,违法成本就那么低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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