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桂林市临桂区碧园印象桂林小区的物业纠纷引发关注。据公开信息显示,该小区原物业公司利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以下简称 “利淮物业”)在服务期间存在多项管理失职问题,且在业主大会表决通过解聘决议后,拒不履行退场及交接义务,暴露出物业管理领域的典型矛盾。
服务缺失:多重隐患与管理失能
据小区业主反映,利淮物业在服务期间,小区内存在诸多严重问题。首先,小区消防隐患突出,灭火器不按时送检,消防通道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阻塞,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其次,小区绿化维护严重不到位,树木枯死,杂草丛生,垃圾清运不及时,导致虫鼠滋生,甚至有业主被毒蛇咬伤。此外,电梯保养不到位,频繁出现故障,物业却动辄使用高额公维基金,平时保养形同虚设。小区安保也形同虚设,被盗案件频发,电动车电瓶被盗更是家常便饭,甚至有同一业主多次被盗。 雨季时,小区一、二、三期内涝严重,利淮物业对此作为甚微。2024年6月,小区内涝最为严重,导致二期几十台电梯无法运行,不少车辆被淹,杂物间物品被泡坏,给业主生活带来极大不便。
图为:小区天台围栏生锈 图为:小区内电动车乱拉线、绿化裸露 图为:机动车乱停放,业主出行受限 撤场僵局:法律判决与现实阻力的博弈
面对利淮物业的种种问题,碧园印象桂林小区业主们积极行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2023年2月2日,小区在桂林临桂镇、社会事务管理中心、社区的审核批准下,成立了第一届业主委员会。2024年,经过小区第二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超过双三分之二的业主参与表决,依法解聘了利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并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广州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图为:该小区物业管理招投标中标公示 广西法治日报上的中标公告
然而,利淮物业却拒不退场。小区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提前60天向利淮物业发出《关于解聘利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移交及退场告知函》,要求其做好退场移交准备工作。但截至2025年5月25日,利淮物业仍未有任何退场和移交新物业的动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业主有权依法更换物业服务企业。《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条也明确规定,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依法共同决定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原物业服务人。原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退出物业服务区域,配合新物业服务人做好交接工作,并如实告知物业的使用和管理状况。拒不退出的,无权获得后续物业服务费用,且需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业主自治的成熟需要实践积累,业委会在解聘物业过程中,应注重程序合法性与沟通透明度,如提前公示方案、吸纳异议业主合理诉求,减少决策争议。同时,可借助社区法律顾问、第三方评估机构等专业力量,提升自治决策的科学性。
碧园印象桂林小区的物业纠纷并非个案,其背后折射出物业管理行业法治化、规范化进程中的深层矛盾。期待当地相关部门以个案为契机,既依法督促原物业履行撤场义务,更着眼于完善制度设计,为业主自治与物业服务的良性互动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唯有让法律约束 “硬起来”,让监管责任 “实起来”,才能破解 “换物业难、撤场更难” 的恶性循环,真正实现居民 “住有所居、居有所安” 的朴素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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